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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2 11:28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十不准”》《学校食品安全“十必须”》的文件精神和学校袁书记的批示要求,4月2日中午,总务科负责人周静组织食堂从业人员46人,在食堂一楼大厅学习“十不准”“十必须”。同时参与学习的还有总务科劳海定、李宏伟等食堂管理人员。



学习结束后,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演练,首先请3名学生模拟食品中毒,邻座同学通知班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立即现场保护并上报总务科,并对剩余食物、呕吐物进行留存;总务科安排救治组校医等人员及时赶到,检查问询后送医;食品留样组对当天的食品留样进行封存;信息组上报信息等。




食品安全演练结束后,从业人员又进行了消防安全演练。






本次培训,让食堂从业人员更加明确“十不准”的禁止事项,也让食堂管理者更加“十必须”的管理要求与必备条件,从而保障学校食品更加安全。
通过食品安全演练和消防演练,让各岗位的人,都明白在突发情况下,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