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业学校:
你校《关于组建海南省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琼商校字[2008]9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意见》(琼府[2007]5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校牵头,联合有关职业学校和企业、行业组建海南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二、海南商贸职业教育集团是以人才培养、专业开发、技术服务为纽带,有关学校、企业、行业在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原则下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合体。集团成立后,各成员单位隶属关系不变。
三、要充分发挥你校在商贸职业教育集团中的龙头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打造职业教育品牌,促进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