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业学校招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方案

    海南省商业学校隶属于海南省教育厅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具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充实教师队伍,带动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形成一支以中青年为骨干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实现学校“办特色,创品牌,办好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目标,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面向全国高等院校、中专学校和其它组织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采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计算机信息教学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2人
         商贸财经教学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2人
         艺术服务教学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2人
         旅游酒店教学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2人
         中餐西餐教学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2人
    三、岗位条件
    学科带头人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工作分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熟悉本学科,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学科上造诣较深、学术水平较高、在社会上有一定声望的教师。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译文、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荣获国家、省、市各种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奖;
    3、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
    骨干教师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分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熟悉本学科,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教材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四、招聘程序
    1、申请人根据本方案符合招聘条件的如实撰写个人综述材料并提供学历证书、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证明其水平、能力的证明材料。
    2、综述材料报学校办公室。
    3、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的个人综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学校通知申请人到校进行面试、试讲测评,学校办公室将测评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最后聘任人选。
    4、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手续。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商路一号
    邮政编码:570311
    联系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898—6866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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